与法同行名言

来源:名言警句 发布时间:2014-01-06 点击:

与法同行名言篇一

执法名言警句

执法 名言 警句

中院刑一庭

1、“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美国一著名法官

2、刑事法官应当承担起均衡量刑的职责意识、惩恶扬善的责任意识、廉洁奉公的廉政意识。----徐振华

3、规则具有刚性的特质,艺术是一种柔性之物,裁判艺术需要刚中之柔和柔中之刚的潜质。----徐振华

4、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美]霍姆斯

5、明智的审判应在预见性与灵活性之间找到正确的平衡。----[美]德沃金

中院刑二庭

1、只有将司法公正化作政治信仰,才能不遗余力地追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化。——华俭学

2、裁判文书不仅是法院审判活动与审判结果的载体,更是法官司法品格与司法技能的缩影。——华俭学

中院民一庭

1、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2、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3、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4、 “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辛普森案被害人家属

5、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 ——(德)罗森贝克

6、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

科克

7、困难群众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

8、契约胜法律。——合同

9、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侵权法

10、买卖不破租赁。——合同

11、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法官卡多佐

中院民二庭

1、从严要求,率先垂范,把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谢唯成

{与法同行名言}.

中院知识产权庭

1、以实际行动铸就正义之剑,从自身做起传播天平之光。 ——蔡毅

2、我们的职责是让公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和尊重法律。 --潘浚

3、勇往直前,再创辉煌。 ——陆超

4、与法律同行,与公正同在。 ——张浩

5、做人办案,无愧于法,无愧于心。 ——李骏

中院行政庭

1、德国:“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陈新民著《公法学札记》,2001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拉丁语:“对有疑问的部分,必须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断”。《西方法谚精选》孙笑侠编译,2005年8月法律出版社。

3、“法律尊重自然秩序”。《人民法院法》2006年12月4日第8版。{与法同行名言}.

4、“法官?文。

4、法者,定分止争也。

——韩非

5、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或恶法非法)。

6、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1、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168页。

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

3、只要爱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国,但是,能够维护共和国和使它繁荣的,只有爱法律。 ——[法]马布利{与法同行名言}.

4、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伏尔泰

5、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中院机关党委

1、辨法析理,胜败皆明。

2、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中院法警支队

1、“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

2、“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

4、“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的公正”

5、“是非总有公道,公道自在人心”

6、“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7、“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8、“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9、“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 10、“法律为未来做规定,法官为过去做判决” 11、法学界谚语:“法官的唯一上司就是法律” 12、国际司法界谚语: “法官不应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 13、法国谚语:“法官的笔虽受到限制,但他们嘴巴是自由的” 14、英国谚语:“神与法官不可交” 15、英国谚语:“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16、英国谚语:“正义被耽搁等于正义被剥夺” 17、英国谚语:“多嘴的法官没脑子” 18、美国谚语:“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 19、美国谚语:“如果我没有被法律所制约,社会将会怎么样” 20、美国谚语:“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 21、罗马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2、罗马谚语 :“当事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法官 ” 23、罗马谚语:“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 24、古罗马谚语:“有社会斯有法律” 25、德国谚语:“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26、西方谚语:“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7、西方法谚:“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28、西方谚语:“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29、西方谚语:“延迟的正义就是被否定的正义”

30、西方谚语: “法律的生命从不在与理性,而是经验”

31、西方谚语:“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人”

32、西方谚语:“法官非有良知不能表现出正义”{与法同行名言}.

33、西方谚语:“法官不受敬重,国家走向衰亡”

34、西方谚语:“法官之上无法官”

35、西方谚语:“法官除法律之外没有上帝,法律是唯一的上帝”

36、西方谚语 :“法官的操守有如皇后的贞操,不容怀疑”

37、西方谚语:“一个哓哓不休的法官是一件不和谐的乐器”

38、西方谚语:“法官的一顿早餐决定被告的一生命运”

39、西方谚语:“法官是最接近神的职位”

40、西方谚语:“法官的上帝是法律”

41、西方法谚:“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42、“法无明文规定不上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43、“控告人如果成为法官,就需要上帝作为律师”

44、“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1、威与信并行,德与法相济。

宋.苏轼《张世矩再任镇戎军》

2、宥过无大,刑故无小。

《尚书.大禹谟》

宥:宽恕。过:过失。无:不论。故:故意,明知故犯。意为:一时过失,

与法同行名言篇二

我与法同行

我与法同行

七年级二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x午好!我是来自七年级二班的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与法同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

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与法同行名言篇三

青春,语与法同行

青春.与法同行

有人说,青春是一颗划破天宇的流星,虽然绚丽却很短暂;有人说,青春是一棵常青树,永不凋零;也有人说,青春这首歌太长太悠远,缠绵的语调萦绕在我们心里的梦里。徐志摩说,一生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

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这就是美丽的青春。 我们正踏着成长的节拍,伴着欢快的旋律,怀揣成才的梦想,走进了青春的大门。每当我们想起青春的时候,就会想起我们青少年朋友,想到我们在坐的每位同学, 想到许多美好的事物。青春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宝贵、最美丽的春天。然而,当我们赞美青春、祝福青春的时候,却有许多青少年朋友不知道珍惜青春、爱护青春 ;当许多青少年同学青春之花鲜艳盛开的时候 ,有的人的青春之花却过早的凋谢了。当我们在校园接受着优质的教育,享受着青春幸福的时候,许多青少年、中学生却因违法犯罪而走进了工读学校、少管所和监狱的大门,甚至失去了生命,令人多么遗憾和惋惜!

一面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社会;另一面,青少年又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的主要对象。青少年吸毒、网络被骗、校园暴力、校园侵害、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痛心,我们担忧!到底是什么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呢?

归根到底的根源则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制意识的淡薄。正是他们不懂法,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正是他们不懂法,遇到不法侵

害时才会束手无策。所以,我们每个同学需要懂得法律,需要学习法律。一个人自呱呱坠地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它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随时陪伴我们左右。懂法,让我们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守法,让我们不会坠下违法的深渊,

不是剪剪的飞燕,却衔来春的泥丸;不是翩跹的蝴蝶,却播下爱的花粉.晨钟暮鼓,送一段人间的往事;沧桑轮回,写一曲梦幻的诗篇.青春就像身带双翼的精灵,悄悄驻足在我们身边,伫立在人生这个神奇而又多彩的季节,同学们,我们正处花季的妙龄,我们正值青春年少,宛如初升的太阳,恰似祖国的花朵,寄托着民族的希望,也是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俗话说的好,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这一代的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兴亡。因此,我们这一代:

应该点燃知识的圣火,照亮前进的路途!

应该展开奋斗的翅膀,在理想的蓝天翱翔!

应该坚持执著的步伐,向人生的目标迈进!

但是在追逐梦想的人生路上,必需与法同行:

因为与法同行,让我们走出冲动与鲁莽,变得沉稳而理智; 因为与法同行,让我们摒弃脆弱和懵懂,变得茁壮和坚强; 因为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

法如灯塔,为成才的航船指引前进的方向!

让我们一起大喊:我的青春无悔!

演讲人:罗健 2014年10月24日

与法同行名言篇四

与法同行

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

“法伴成长,放飞梦想”主题班队会

班会主题:放飞梦想,与法同行

活动年级:六年级

活动时间:2016年12月7日

活动地点:教室{与法同行名言}.

活动教师:{与法同行名言}.

活动准备:

1.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2.制作“法制教育”手抄报。

3.排练“法制”小品。

活动过程:

甲: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与法同行名言}.

乙: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甲: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乙: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甲:我宣布惠州市第六小学五年一班《放飞梦想 与法同行》主题班队会现在开始。

乙:下面就请同学们说说你都知道哪些法律?学生依次说自己知道的法律。

学生依次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法律。

甲:我国是个法治国家,为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特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预防青少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青少年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

师生互问互答。

乙:同学的问题都很好,都很细的去观察周围的事情,同时通过解答也了解了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师:首先,我要感谢陈老师的支持,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我认为这次班队会开的非常成功,特别是在班会的准备过程中,每一位同学都积极参与,献技、献策。相信经过这次班会,同学们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懂得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从而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他人而生活的人!

与法同行名言篇五

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青少年,作为一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所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同行,爱护自我,保护自我!

语言没有说服力,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我的话。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的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内,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要用行动来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纪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

我们远去。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知法守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踩更加坚实。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叶力扎

七年级16班

与法同行名言篇六

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

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一种契约,是维系人际关系的一种准则,是保证人民生活安定和谐的必要条件,。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肩负着祖国未来的青少年,更应该与法律同行。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作为祖国强盛的希望,我们青少年背负的责任是重大而深远的。青少年阶段是我们从幼稚到成熟的一个过渡期,这个阶段的我们容易冲动,忍耐力小,经不起别人的教唆挑拨,做事不考虑后果。为了能够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需要法的保护,法的约束,更需要与法同行。 我曾经看到过这么一个事例:有一个少年不爱学习,成绩很不好,同学们也不和他玩,所以他总是逃课,到网吧来消除他的苦闷,终日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因为只有游戏才能能给他快乐和满足。钱用完了他便去偷去抢,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深究他的犯罪原因,除了贪玩不爱学习,最重要是他不学法,不懂法。假如他学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信他不会对自己一点约束都没有,任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张晓刚曾经说过,时间只是一种简单的乘法,使原来的数值增倍而已。开始的小偷小摸,终将酿成大罪。古人常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因为时间能把小恶变成大罪。为了阻止小恶的发生,就必须有法律的约束。青少年必须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更要从小知法、懂法、不违法。

那些沉迷于虚幻的游戏世界的青少年,往往会被其中的暴力场面而陶醉,常常会被游戏主角为求胜利而不择手段的思想深深吸引,根本不会想到这是虚拟世界,不会想到游戏中的一切如果放在现实中就是犯罪,他们如痴如醉地崇拜着,这为他们的犯罪生涯定下了基础,这时如果有家长及时提醒,也许孩子就能得到挽救,可叹的是许多家长自己也不明白。更可叹者,国家不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

入网吧等不良场所吗?可是,金钱的利益诱惑,使那些成年人(也就是一些家长)置法律于不顾,放小孩子进网吧。使孩子走向犯罪的同时,自己也走向犯罪。 其实我们青少年思想很简单,只是想要得到大家的认同,家长的认同,渴望成功,渴望赞扬,想证明自己,但如果没有法的同行,很多孩子不会选择在生活中努力奋斗,而是选择去走捷径,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正是因为没有法的同行,昔日天真活泼,洁白无暇的孩子才会变成如今阴险狡诈的违法犯罪者, 青少年如日出之阳,只有法的同行,才能让阳光照亮整片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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