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快速阅读法 发布时间:2018-11-08 点击:

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法院实习报告(半个月)

实习报告

今年暑假,学院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带领我们专业去山东聊城进行专业实习。经过一周的实习,我学会了很多,也思考了很多,下面从实习过程和我的思考两部分来详细记叙。

一.实习过程 这是我第一次去山东,怀着忐忑又激动的心情,经过一天的奔波,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聊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地住在了聊城中院旁边的招待所。说实话,三人一间的套房环境大大出乎了我们的意料,条件这么好,让同学们的不适感消除了不少,今天没有安排集体活动,吃过晚饭便跟几个同学出去逛了逛,熟悉一下周边环境。感受到了山东人民的热情,对异乡的好奇让我们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正式实习的第一天,一早起来便集合,出发去参观阳谷县景阳冈人民法庭。 在这里,庭长为我们介绍了“科技化法庭”的具体含义。科技化法庭是指:通过网络科技,实现实现同步监控,同步开庭,从而做到全方位监控(包括远程监控和本法庭内部监控),还可以在线纪录庭审视听过程,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关于法庭未来的发展,庭长谈到以下几点:一,落实各项制度,尤其是法官释明制度,对自己判过的案子要能“自圆其说”。二,转变审判作风,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廉洁。三,加强环境建设,让法官有个更好的办案环境。四,提高法官素质,提高公信力,避免、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五,努力创建“四好一高”法庭,“四好一高”是指:工作好、作风好、环境好、形象好、公信力高。

给我们做介绍的是刚来这里不久的一名研究生。看得出来他的理论知识十分丰富,为这个小小的基层法庭带来了新鲜血液。可能刚毕业不久的缘故,他对我们十分热情,也比较有共同话题。除了介绍之外,还建议我们多了解下基层法院的相关制度和内容,并且推荐给我们几本书看,如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随后我们有参观了该法庭的其他基础设施,有图书馆、健身房、小菜园。

第二天我们的安排主要是逛聊城。游览参观了聊城周边几个著名的人文景观。

首先到达的是山陕会馆。山陕会馆,顾名思义应该是古代山西和陕西的商人

来此地做生意时的居所。高大的门楼,进去之后院子不大但是视野很开阔,高大的梁柱和古香古色的戏台,让人仿佛回到了古代,继而觉得自己便是来此地经商的商旅。因为此地居住的商人较多,所以一草一木大多包涵着吉祥财富的含义,细细品味,十分有趣。

接着来到了傅家祠堂,傅家出了一位著名的人物傅斯年,一位伟大的学者和民主革命家。他出生书香门第,祖上曾有人官至宰相,祖辈也世代为官。在这样一个封建家庭长大的孩子却没有被封建思想束缚,成长成为一代伟人。

随后我们到达了孔繁森纪念馆。天空飘着小雨,让人心情也沉重起来。孔繁森这个名字小时候就听说过,一位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献出了生命的好官。如今,这样的人不多,相当一部分官员,总是想着为自己捞好处,升官发财,不知道是时代的进步还是退步呢?

第三天的行程令大家兴奋不已——参观孔子的故乡曲阜。来到曲阜必然要参观的是孔庙、孔林、孔府。

“三孔”的华丽与深厚内涵让人惊叹,同时也开启了了解中国悠久的儒家文化的一扇大门。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儒家文化有精华也有糟粕,时至今日,确实需要打开大门来迎接批评和赞扬,深感此行受益匪浅。

连续几天坐车大家多少有点吃不消了,老师们十分体贴地安排第四天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聊城中院的建设比之前参观的基层法庭自然好上许多,但是基本的原则、指导思想还是不变的,依旧是突出强调了“科技化”这3个字。在法院大厅,一进门就看到一排桌子,包括立案、排期、收费、送达等一站式服务。在审委会智能会议室,看到了多功能证据展示台,可以进行证据展示及无记名投票表决,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在民事审判庭,装有多个摄像头,保证实时监控,随时调取。同时,庭审过程中,书记员的记录、证据展示都在电脑上同步显示,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的怀疑,保证公开审判。

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听了一次现场庭审。这个案子是一个租赁合同纠纷,大致案情是:某写字楼的租赁者甲公司将房屋转租给乙公司,后来政府拆迁,两个公司对拆迁安置费的归属发生了争执。与案情无关的我们,更加关心的是法庭审判的流程。第一步,书记员宣读规则,这跟我们模拟法庭时候的差不多。第二

步,审判长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被上诉人没有出庭,且上诉人为一审被告)告知义务,并宣布开庭。至此这位审判长便不再说话,整个案件由旁边一位女审判员主持。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也见识到了科技审判法庭的资源管理平台,一切资料的录入都是在网上进行。第三步,上诉人宣读上诉状,这个案子是二审,一审的话应该是宣读起诉状。然后被上诉人宣读答辩状。第四步,法官归纳争议焦点,这个步骤十分关键,对审判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是否返还房屋租赁费以及拆迁安置费归谁所有。第五步,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事实理由,提交证据。第六步,法庭辩论,双方陈述辩论意见,自然是各执一词。第七步,双方陈述最后意见。本案中,合同规定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双方概不负责,问题的关键便是政府拆迁是否属于不可抗因素?就在我们翘首企盼判决结果时,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上诉人同意了,只见法槌一敲,审判就结束了。虽然没有得到结果有些失望,但是毕竟真正见识了庭审全过程,还是很有收获的。 下午我们听取了吕庭长精彩的讲座。他讲座的题目是《审判权的运行和管理》。吕厅长把法院比作工厂,法庭是车间,法官则是工人,案件是产品,详细地为我们介绍了无形的审判权在法院的操作流程。中级法院,是受理案件最多的一级法院,审级包括一审(500余件)、二审(1500余件)、再审。中级法院的性质属于对基层审判进行监督、指导。首先,吕厅长介绍的审判权的运行,包括立案、审判、执行的三权分立。首先,立案要做到“大立案”,包括开庭审理前所有的程序活动,如送达、财产保全,以及解决诉讼经济问题,使审判人员专于审判方面的研究,不为这些琐碎的事务分心。其次,审判要做到“精审判”。刑事审判的焦点在于如何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如“赵作海案”“佘祥林案”都是典型的例子,法官需要平衡强大政府和弱小公民间的利益。最后,执行要做到“强执行”,加强法院的强制执行能力。民事商事审判比较庞杂,主要是债权和物权的纠纷。行政审判就是“民告官”,主要与社会要点问题行政拆迁有关。吕庭长讲座的第二个部分,是关于审判权的监督。他说,法官只服从于上帝和法律。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最高院的法官月薪不过6000元,再加上党、政府、舆论的干扰,法官很难保持自己独立的意志,进行审判的时候也难免被外界干扰。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又分为上级法院和法院内部的监督。在法院内部,程序上的监督比较重要,如立案时是随机分案,避免人为操

作;主持庭审的是主审法官,不一定是审判长;案件在3日内合议,发挥合议庭作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审委会可以随时调取。实体上的监督则是上诉申诉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分析制度,其他案件则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外部监督则是主要有5种,分别是党委、人大、检察院、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信访)。由于社会环境的种种制约,人民普遍对法院的负面评价较多,这是一个误区。随后吕庭长由谈到了审委会、审判公开、调解率等热点话题,字字珠玑,颇有见解,引发了我们深深的思考。

在第五天,我们来到临清县老赵庄法庭。临清县老赵庄法庭也是数字化基层法庭中建设得比较好的一个。走进法院,墙上独特的标语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公正高效、管理要严”、“人品要正、管理要严、带民要亲、断案要明”类似的标语彰显了法院严谨的风格与公正的态度。

此外,法院还建立了接待导诉室、便民服务室,体现了人为关怀。里面还有便民诉讼服务包,方便法官走访和就地调查调解,曾被中国法院网誉为“背包法庭”。接着我们参观了法院的调节法庭,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案件80%以上都是家庭邻里纠纷,因此特别设立了这个“圆桌法庭”。为的是和谐气氛,减少对立情绪,将法律、道德上的教育、引导过程引入民审程序。

这个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庭里实现了“六个同步”:庭审实况同步展现;庭审笔录在当事人液晶显示屏上同步展现;庭审过程同步刻录;庭审实况网上同步直播;法庭信息资源的同步共享;庭审光盘和审判材料的同步送达。临清市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根据上级法院通知要求,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扩大了案件的受理范围。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均由少年审判庭审理。该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法院处处体现着和谐氛围和人为关怀。

第六天我们要去的是基层法院——高唐县人民法院。 高唐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县级法院,但是无论硬件还是软件建设都让人惊叹。其法庭建设全部达到省法院“五化法庭”标准,其科技法庭更是达到了全省先进水平。近年来,该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注重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突出案件

的社会效果。实行案件流程管理,重视质量办铁案。切实关注民生,追求司法和谐,落实司法为民,不断加强法院的服务功能,采取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负担、困难。在注重司法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

除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公正的办案原则,高唐县人民法院同时也充满着人文气息。院内有廉政文化宣传长廊、中外法律名人长廊,还开展了“创新争优活动”,旨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良好情操。

根据法院工作人员的介绍,高唐县人民法院是一个优秀的团队,优秀的法院。这样一个标准化建设的法院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功,并不断走向成熟。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基层人民法院的建设责任重大。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的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同时也是法律制定及法学研究的直接材料来源地。我们不能忽视基层法院的建设,应该让基层法院成为普法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我们实习的最后一天,送走了老师和同学们,我们几个同学还要在济南继续我们的社会实践。回到家之后,在亲戚的帮助与联系下,我在法院简单地实习参观了2天,大致了解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体会到最有用的还是上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发现许多问题。我去听了一桩经济纠纷案件的庭审,大致情况我也能听懂,案件不很复杂,是两个公司因为货款发生了争执,标的金额大约11万元。法官主导着整个审理过程,这个案子中被告没有出席,法官在询问了基本情况之后,语气变和缓了许多,我仔细听了下,原来是鼓励当事人调解解决。开始原告并不愿意,坚持要诉讼到底。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解说,调解大概能要回8万,诉讼的话可以判,但是能执行多少就说不好了,期间又引用省高院和其他法院相关案件,终于说服了原告。

早就在老师口中听说法院调解情况严重,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单纯地追求调解率,使得调解的意义早已丧失,这只是其中的很小的一个问题,中国的法律和审判问题还很多,等待着我们去改造和完善!

此外,我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法院墙上的宣传画和标语。我仔细阅读后发现,宣传画和标语大多宣传的都是“廉洁”,很少提到法律中重要

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信息93临清法院严格规范法官与代理人关系杜绝人情案

临清市人民法院

直 报 信 息

第93期

临清法院研究室编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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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法院严格规范法官与代理人关系杜绝人情案 为了筑牢干警反腐败的思想防线,临清法院从规范法官与代理人关系入手,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一是立案环节严格把关干警亲属为当事人的案件。立案

环节凡涉及本院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为当事人的案件,在立案时严格把关,原则上提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消除对方当事人顾虑,同时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二是做好干警亲属从事法律服务的情况统计。该院由纪

检监察室负责,认真做好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法律服务业的情况统计,建立档案资料,严格限制法院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在本院代理案件的范围,避免法院工作人员为自己亲属介绍案件,影响司法公正。

三是出台文件规范离退人员的代理行为。该院明确规

定,本院离退休、辞职的工作人员和被辞退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在本院从事代理活动,防止人情因素干扰审判和执行。

四是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制度。对涉及人民陪审

员近亲属为当事人的案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回避,并予以跟踪监督。通过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规范法官和代理人的关系,将司法公正维护到底。

五是做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情况统计分

析。该院定期做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情况统计分析,对在固定法官承办案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律师提请主管院领导予以关注,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引导、监督,杜绝法官和律师形成特殊的合作关系,发生司法不公、不廉现象。

撰稿人:王娟

联系电话:2415052

——————————————————————————— 报:聊城中院、临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

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

送:本院领导、各单位

——————————————————————————— 临清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印发

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mock 庭审现场(刑事)

法 庭 审 理 (刑事)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人民法院审判庭第 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人员:

书 记 员:

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此时控辩双方分别站在临近位置两侧,审判方也站在一侧就绪,书记员已就位)(站立、宣布法庭纪律)

书:(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审判区;{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不得发言、鼓掌、喧哗、吵闹,如对庭审活动有意见,可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新材料;

(4)请关闭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入庭,最好不坐下)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已坐下的起立,全体起立)

审:请坐下。

书:审判长,被告人已押到候审,其他诉讼参加人在庭外等候传唤。(面朝审判长说)

(审判长点头表默示,敲锤)

宣 布 开 庭

审: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刘宏伟到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依次问) 被:

审:被告人是否受过法律处罚?是什么时间?

被:没有

审:这次被告人因何事在什么时间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 年 月 日因 被刑事拘留,同 年 月 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 年 月 日收到。

审:起诉书指控你犯什么罪?

被:故意杀人。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宏伟故意杀人一案。 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望 担任审判长 和审判员 唐晓龙 、贾萌雪 组成。本院书记员徐坤 , 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朱亚秋 、秦培琛 出庭支持公诉。由山东省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明磊、王笑佩为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由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刘云彬、临清市公安局医师杨峰、郝云剑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结论意见。你都听清楚了吗?

被:清楚。

审:当事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2)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3)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

(4)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

审:被告人刘宏伟你是否听清起诉书指控的事实?

被:听清楚了。

审:被告人刘宏伟,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被: 一致。

审: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有什么要说的没有?

被:

审:被告人刘宏伟,请你将犯罪事实经过讲一下。

被: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被告人请你如实回答公诉方的提问。

公: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辩:

审:公诉方是否继续对被告人发问?

公:没有

审:辩护方是否继续对被告人发问?

辩:没有。

审: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首先请公诉方就本案所指控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公:下面公诉人向法庭出示本案指控证据。(所有证据交给法警,法警依次给被告、辩护、审判长看) 审:被告人刘宏伟,你对公诉人展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公诉方请继续举证。

公:公诉方申请传证人 李明东 到庭。

审:传证人 李明东 到庭。

(法警带入就位)

审:证人你可以坐下回答。

(证人坐下)

审:证人你的姓名、民族、职务、家庭住址,你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依次问)

证:

审:证人你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需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证:明白。

审:证人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由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还法庭。(法警负责保证书递送) 审:公诉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公:

审:被告人刘宏伟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发问?

被:

审: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魏明磊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由发问?

辩:

审:控辩双方是否还要继续发问?

公:没有

辩: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法警执行)公诉方请继续举证。

公:请法庭传证人刘宏明 到庭。

审:传证人刘宏明 到庭

审:证人你的姓名、民族、职务、家庭住址,你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

证:

审:证人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需负法律责任。证人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由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还法庭。

审:公诉人你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公:

证:

审:被告人刘宏伟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发问?

被:没意见,不发问。

审: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由发问?

辩:

证:

审:控辩双方是否还要继续发问?

公:没有

辩: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法警执行) 公诉方请继续举证。

公:(出示钥匙两把,并说明证明什么)

审:将证据交由刘宏伟辨认。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辩解)

审:被告人刘宏伟的辩护人对证据有无异议?

辩:

审:将证据交予法庭。(法警执行)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出示有扫痕的现场勘查笔录,并说明证明被告的主观意图)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辩解)

审:辩护人有何意见?

辩: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出示鉴定书,说明犯罪事实存在,侵害生命权,有社会危害性。。。 )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没有

审:辩护人有何意见?

辩:

审:公诉方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没有

审:现在有被告人和辩护人向法庭举证。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没有

审:辩护人是否有证据?

辩:有,辩护方申请要求法庭传证人 吴少东 到庭。

审:传证人 吴少东 到庭

审:证人你的姓名、民族、职务、家庭住址,你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

证:

审:证人你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需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证:明白。

审:证人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由值庭法警将保证书交还法庭。(法警同上)

审:辩护人你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辩:

审:被告人刘宏伟对证人证言有什么意见?是否发问?

被:没意见,不发问。

审:公诉方是否对证人发问?

公:

审:控辩双方是否继续发问?

公:没有。

辩:没有。

审:请证人退庭。(法警执行)辩护方还有其他证据?

辩:没有。

审:控辩双方还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

公:没有

辩:没有

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因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记录,发言内容避免重复。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公诉意见书)。 公:

审:被告人自行发表辩论发言。

被:{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

(双方交战。。。)

审: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发言?公诉方?

公:没有

审: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被:没有

辩:没有

最后陈述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陈述){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带被告人刘宏伟退庭,现在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再宣判。

(法警带走后,审判方离席,进行合议约1分钟 )

宣判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坐就座。

审:(敲锤)现在继续开庭。

审:刘宏伟 故意杀人一案,本庭充分考虑后,经认真评判,现在进行宣判。

(全体起立,读判决书)

审:本判决书将在5日内送达当事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以及刘宏伟的辩护人魏明磊、王笑佩,刘宏伟的家属其妻。将被告人刘宏伟带出法庭。

(法警带走)

审:现在闭庭。

(依次退庭。。。审判方先离庭)

全体谢幕

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实习日志

2009年7月9日

今天是正式开始实习的第一天,也是我们离开北京的日子。同学们纷纷起早检查有无遗漏的行李,9点钟准时出发。11点半在北京西站集合。火车晚点,却并未影响大家的兴致。我感觉到青春真好,没有经常在车站看到的疲惫和倦意,没有迷茫的眼神,有的只是那种阳光和活力,甜甜的笑容,足以影响周围的每一个人。文法的三个专业中,我们是第一个出发的,也算是为文法学院07级暑期专业实习拉开一个完美的序幕吧!火车在六点左右到达聊城车站,一个很安逸的小城市,少了北京的喧哗和嘈杂,多了一份宁静和无忧无虑。法院派车来接我们,把我们接到宾馆。那是一个比我们想象中好一百倍的宾馆,给了我们三人套间。我想,应该没有哪个专业会比我们的条件更棒了吧!虽然没有多好,但是至少不会让我们在外面受苦,非常感谢学校学院给我们的实习提供这么大的支持,我们一定不负众望,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学习,认真思考,为我们的法律生涯画上完美的一笔。

2009年7月10日

今天我们在聊城中院新审判大楼前隆重举行北京科技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聊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北京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吴声,以及北科大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张颖、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侯登华、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家盛出席仪式,聊城中院干警和北京科技大学部分师生参加。这次揭牌仪式标志着聊城中院成为北京科技大学在山东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学实践基地的单位。在揭牌仪式中吴声副院长致辞,向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指出聊城中院与北科大学合作建立北科大实践教学基地是两家单位共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它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北科大的教学实践优势和聊城中院的实践优势,促进北科大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也为聊城中院的审判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托,为双方之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平台,也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条重要渠道。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的信息化介绍短片,随后参观了科技化法庭,亲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项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通过实地参观进一步拉近了法学理论知识与法院审判实践的距离。

2009年7月11日

今天的行程安排是参观“三碗不过岗”的景阳冈及阳谷县人民法院、景阳冈人民法庭。景阳冈人民法庭位于阳谷县张秋镇,辖区面积24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6万。法庭现有干警15人,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5人。法庭配备警车3辆、微机16台、监控设备和安检门各1套,激光打印机、电子签章机、传真机各1台,是阳谷县人民法院建设的第一个科技化法庭。景阳冈人民法庭的前身是范海人民法庭,更名后的景阳冈人民法庭始建于2000年。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内设大、中、小三个审判庭,达到了“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标准,被省高院评为“五化”法庭。先后被省高院、市中院、县委、县政府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模范法庭”、“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县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个小小的人民法庭可以获得如此之多的荣誉称号令我们十分震撼,其实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不在于所处岗位的高低大小,而是在于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如果端正法律人的做

事态度,相信仅仅是最普通的人民法庭,也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还当地居民百姓一个公道。

2009年7月12日

怀着对于“天下第一泉”的向往,我们来到了泉城济南。趵突泉公园始建于1956年,其名胜古迹,文化内涵极为丰富,是具有南北方园林艺术特点的最有代表性的山水园林。今日之趵突泉正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便有了“游济南不游趵突,不成游也”之盛誉。趵突泉位居济南七十二名泉之首,被誉为“天下第一泉”,也是最早见于古代文献的济南名泉。趵突泉是泉城济南的象征与标志,与千佛山、大明湖并称为济南三大名胜。 趵突泉是公园内的主景,泉分三股涌出平地,泉水澄澈清洌。泉的四周有大块砌石,环以扶栏,可凭栏俯视池内三泉喷涌的奇景。在趵突泉附近,散布着金线泉、漱玉泉、洗钵泉、柳絮泉、皇华泉、杜康泉、白龙泉等三十多个名泉,构成了趵突泉泉群。历代文化名人诸如曾巩、苏轼、元好问、赵孟頫、张养浩、王守仁、王士祯、蒲松龄、何绍基、郭沫若等,均对趵突泉及其周边的名胜古迹有所题咏,使趵突泉的文化底蕴更加深厚,成为海内著名的旅游胜地。

2009年7月13日

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坐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今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聊城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3、聊城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

下午我们与立案庭李庭长进行了一场关于审判工作全貌的座谈会,分别介绍了审判权在法院的运行情况、对审判权的监督并从实践角度提出了一些学习的建议。我们把看到的和自己学到的知识理论联系起来,进行总结和对比,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有误区,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实际的意义差多少差在什么地方。

2009年7月14日

今天认识了一位与众不同的庭长——临清县人民法院、老赵庄人民法庭的庭长柏勇,他带我们参观了一个数字化基层法庭。这个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庭里实现了“六个同步”:庭审实况同步展现;庭审笔录在当事人液晶显示屏上同步展现;庭审过程同步刻录;庭审实况网上同步直播;法庭信息资源的同步共享;庭审光盘和审判材料的同步送达。临清市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根据上级法院通知要求,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扩大了案件的受理范围。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均由少年审判庭审理。该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一、注重庭前调查,为庭审教育做准备,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二、使用圆桌审判,缓和庭审气氛。三、庭审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晓理、动情。四、法官寄

语,真诚唤醒良知,期盼浪子回头。五、延伸帮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气,走向新生。六、宣讲法律,提出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绿荫。

2009年7月15日

今天参观的法院是高唐县人民法院,下辖四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全部达到省法院“五化法庭”标准。近年来,该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注重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突出案件的社会效果。实行案件流程管理,重视质量办铁案。切实关注民生,追求司法和谐,落实司法为民,不断加强法院的服务功能,采取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负担、困难。在注重司法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

这样一个标准化建设的法院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功,并不断走向成熟。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同时也是法律制定及法学研究的直接材料来源地。我们不能忽视基层法院的建设,应该让基层法院成为普法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2009年7月16日

今天是我们实习的最后一天,细想想这几天收获了很多东西,而那些东西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感谢学校的帮助,我才有了这次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机会,让我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指导了我学习的方向,鼓舞了我学习的动力。在这一周的实习期间,在张家盛老师以及其他各位老师的帮助指导下,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工作中处理问题的方法,也了解到了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般工作程序。期间我旁听了一次庭审,而且有幸与立案庭的李庭长进行座谈会,这正好是与我所学专业比较接近的问题,我从中既增长了很多法学知识,也发现了我所学的法学知识的不足,指导了我今后学习中的努力方向。我觉得我在听审中收获挺大的,在听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平时遗漏和遗忘了的知识,听完通过咨询老师而对那些知识有了更加深刻对印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法院对工作不再那么陌生,让我对法院有了更加清晰对认识。这一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2009年7月17日

为期一周的专业实习已经结束,经过了参观学习,我有了些关于法律专业实习基地的思考。“实践性强”是法律专业的一大特点,科学选择并充分利用实习基地会使法律专业的学生增加实践知识,促使其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因此,法律专业的实践问题亟待我们探讨和研究。我们应该科学选择实习基地。法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能供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场所也很多,主要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狱政管理机构)。尽管各部门业务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亦很大。因实习时间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实习地点、机构都实习一遍,这就存在优化选择问题。但是,对法律学生而言,首要应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是一切诉讼活动的终结。它要对

各种性质的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又要对各种诉讼主体的活动审查评价,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丰富。因此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地点,有利于学生接触实践,便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009年7月18日

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高唐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引发的感想

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高唐县人民法院架起了一座“官民”和谐的桥梁。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已审结45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结案32件,占结案总数的70%多;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近300件,其中经过法官释明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的193件,占结案总数的67%。

法院“一把手”参与协调,该院促成县政府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更多的“一把手”出庭应诉,亲自与原告沟通,听取原告的意见,化解矛盾。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16个行政首长主动坐到了被告席上,其出庭应诉的案件和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高唐法院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做法,化解了“官民”之间的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荣获“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项,行政审判庭也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庭”荣誉称号,立集体三等功两次。

2009年7月19日

打造标准数字化法庭——参观临清市人民法院引发的感想

临清市人民法院现有在岗干警125人,其中法官57人,内设机构22个,其中包括3处人民法庭。近年来,临清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建立了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监督评估体系;实行微机分案、带卷报结、逐卷评查、全程监督;建成了全省设施最全、标准最高的基层数字法庭——老赵庄法庭;2001年以来,连续7年结案率超过100%,上诉案件发还改判占全院结案的0.3%以下。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司法警察局,将执行工作警务化、外勤工作警务化和法警规范管理落到了实处。近年来,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严打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8个省级集体奖励。

2009年7月20日

来自基层法院的感想——参观基层人民法庭引发的感想

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2009年7月21日

信息化促审判——参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感想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将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网络演示,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聊城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聊城中院提出了实现审判“八化”模式:庭审控制智能化;请示答复规范化;卷宗归档电子化;案件研究科学化;拍卖竞价运程化等。法院努力建设五个“平台”:司法能力网络建设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台;干警业绩考评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平台;法院文化网络建设平台。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公信力,以“公开,监督,便民,服务”促公信。

此次学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聊城法院法官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了我们,回校后一定要以聊城法官为榜样,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法律人。同时,我们对聊城中院的周密安排表示深深的感谢。

2009年7月22日

回到家,为了将实习进行到底,我参观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沿革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1983年11月,随着烟台地改市而改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申诉庭、政治处、研究室和办公室,共有109人。办公自动化程度日臻完善,保证了人手一台电脑,并实现了内部局域网及与省高院、其他地市中院的广域网建设,法律文书和日常公文处理实现了微机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所辖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每年审执结的案件在7万件左右,涉案标的总金额近百亿元。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的审理,如对11.24海难责任人、原烟大轮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峰等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审理;对原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等三人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案的审理;对原山东和兴集团董事

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法院实习日记(半个月)[1]

实习日记

7月14日 周三

动员大会

随着下午最后一科考试的结束,紧张了数日的心情终于放松了下来,想到即将到来的专业实习,同学们十分兴奋与期待。下午在土环楼举行了我们专业实习的动员会,张家盛老师和导员参加了本次动员会。在会上,我们了解了张家盛老师是我们这次实习的带队老师,虽然还没有上过他的课,但是他和蔼可亲的笑容消除了大家的陌生感。老师们耐心地讲解了实习的注意事项并解答了我们的疑问,我们明白了此次实习,学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此次机会,在实习中发现不足,自我完善。本次实习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三位同学为一组,组长要带头服从老师们的领导与安排,时刻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此外,老师们不断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同学们也认真地做了记录。会后,我们结伴去超市买出行用品,对实习十分期待!{临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月15日 周四

初到聊城

今天经过一天的奔波,终于到达聊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地住在了聊城中院旁边的招待所。说实话,三人一间的套房环境大大出乎了我们的意料,

条件这么好,让同学们的不适感消除了不少,今天没有安排集体活动,吃过晚饭便跟几个同学出去逛了逛,熟悉一下周边环境。感受到了山东人民的热情,对异乡的好奇让我们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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