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4-13 点击: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篇一

2015-2018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2015年—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随着社交网络的繁荣和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形成,人类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序幕一拉开热潮就在中国开始了。互联网金融的诞生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 虽然互联网金融现在还有很多缺点和问题,这如同当年飞机的诞生、汽车的诞生、计算机的诞生一样,是伟大而有缺点和问题的。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也一样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且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 未来,只有中国的各行各业都开始运用互联网金融这个工具的时候,那么互联网金融的精彩大戏才开始上演。同时,在我们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在我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支持下,让我们一个又一个行业弯道超车,让我们中国的各行各业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让我们的人类社会生活得更加幸福,同时为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互联网金融是上帝送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更是给中国人最好的礼物。

那么,互联网金融对中国所有行业有什么深远的影响呢?互联网金融工具正确运用是如何帮中国的所有行业转型升级的呢?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互联网金融如何才能健康发展呢?

(一)互联网金融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这是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无疑成为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有利信号。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决策层视野,加入到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成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中一股潜力巨大的金融创新力量,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其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短短几十个字的描述,折射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李克强的‚互联网金融‛论的核心。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垄断地位,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理应以‚包容‛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

其次,互联网的最大特征就是平等开放,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这种垄断。在互联网金融中,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在信息相对对称中自由、平等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实

现了金融的充分有效性与民主化。因此,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是必然,这个过程倒逼传统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改

革,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不断完善金融业。

第三,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最终落脚点在哪?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既是互联网金融业的使命,也是其发展的归宿。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一、到2014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

二、P2P数据分析

截至2014年12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00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额。到2014年底全年累计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P2P网贷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39万人,服务的企业超过200万家,带动的相关行业就业人数有6000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437.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其中,不乏千万级百万级的投资人。目前市场还是资金多于项目,投资人资金站岗严重。随着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的持续火热,2014年具有金融背景和大型集团背景的重量级玩家开始入场,网贷投资人规模、成交金额都将会有巨大的发展。目前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P2P平台有30家,占总成交量的52%左右。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P2P网贷平台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民间借贷发达的地区:其中广东(326家)、浙江(178家)、山东(97家)、北京(80家)、上海(72家),三省两市共计753家P2P网贷平台,超过了全国总数的50%。三省两市2013年的平台交易额占全行业成交额的76.2%。目前全国除西藏无平台外,每个省份都有P2P平台。

(三)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目前,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网络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等多元化模式,像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当前的P2P市场是民间高利贷的网络版,历史上的经验告诉我们,金融活动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市场增长掩盖一切,风险不容易显现,但长期下来,平台的内伤会随着市场的膨胀而加重,一旦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失控,对于平台来说将会是灾难性的。

一、P2P:各路资本跑马圈地

尽管乱象丛生,倒闭跑路者比比皆是,但P2P的市场热度却丝毫没有冷下来的迹象。2014年,P2P不仅继续吸引无数投资人进入,P2P的平台也赢得了各路大资本的青睐。最值得玩味的是,这些P2P平台接受的资本除了民营资本外,还有不少国有资本。除民营企业和风投的涌入外,各地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纷纷挺插足P2P也是今年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色。资本的投入一向是趋势和市场的风向标,特别是国有资本的热情涌入,很多业内人士都愿意理解为国家态度和宽松政策的预兆,这解决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一刀切‛P2P政策性风险的问题。P2P由于形势所迫,行业竞争上要求做大做强,政策环境上要‚傍大腿‛,吸引更多资金的进入无疑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篇二

《2015年—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全文)+20150926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随着社交网络的繁荣和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形成,人类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序幕一拉开热潮就在中国开始了。互联网金融的诞生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

虽然互联网金融现在还有很多缺点和问题,这如同当年飞机的诞生、汽车的诞生、计算机的诞生一样,是伟大而有缺点和问题的。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也一样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且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

未来,只有中国的各行各业都开始运用互联网金融这个工具的时候,那么互联网金融的精彩大戏才开始上演。同时,在我们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在我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支持下,让我们一个又一个行业弯道超车,让我们中国的各行各业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让我们的人类社会生活得更加幸福,同时为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互联网金融是上帝送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更是给中国人最好的礼物。

那么,互联网金融对中国所有行业有什么深远的影响呢?互联网金融工具正确运用是如何帮中国的所有行业转型升级的呢?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互联网金融如何才能健康发展呢?

(一)互联网金融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这是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无疑成为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有利信号。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决策层视野,加入到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成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中一股潜力巨大的金融创新力量,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其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短短几十个字的描述,折射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李克强的“互联网金融”论的核心。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垄断地位,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理应以“包容”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

其次,互联网的最大特征就是平等开放,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这种垄断。在互联网金融中,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在信息相对对称中自由、平等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实现了金融的充分有效性与民主化。因此,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是必然,这个过程倒逼传统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改革,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不断完善金融业。

第三,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最终落脚点在哪?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既是互联网金融业的使命,也是其发展的归宿。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一、到2014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

二、P2P数据分析

截至2014年12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00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额。到2014年底全年累计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P2P网贷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39万人,服务的企业超过200万家,带动的相关行业就业人数有6000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437.6亿元,

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其中,不乏千万级百万级的投资人。目前市场还是资金多于项目,投资人资金站岗严重。随着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的持续火热,2014年具有金融背景和大型集团背景的重量级玩家开始入场,网贷投资人规模、成交金额都将会有巨大的发展。目前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P2P平台有30家,占总成交量的52%左右。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P2P网贷平台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民间借贷发达的地区:其中广东(326家)、浙江(178家)、山东(97家)、北京(80家)、上海(72家),三省两市共计753家P2P网贷平台,超过了全国总数的50%。三省两市2013年的平台交易额占全行业成交额的76.2%。目前全国除西藏无平台外,每个省份都有P2P平台。

(三)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目前,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网络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等多元化模式,像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当前的P2P市场是民间高利贷的网络版,历史上的经验告诉我们,金融活动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市场增长掩盖一切,风险不容易显现,但长期下来,平台的内伤会随着市场的膨胀而加重,一旦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失控,对于平台来说将会是灾难性的。

一、P2P:各路资本跑马圈地

尽管乱象丛生,倒闭跑路者比比皆是,但P2P的市场热度却丝毫没有冷下来的迹象。2014年,P2P不仅继续吸引无数投资人进入,P2P的平台也赢得了各路大资本的青睐。最值得玩味的是,这些P2P平台接受的资本除了民营资本外,还有不少国有资本。除民营企业和风投的涌入外,各地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纷纷挺插足P2P也是今年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色。资本的投入一向是趋势和市场的风向标,特别是国有资本的热情涌入,很多业内人士都愿意理解为国家态度和宽松政策的预兆,这解决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一刀切”P2P政策性风险的问题。P2P由于形势所迫,行业竞争上要求做大做强,政策环境上要“傍大腿”,吸引更多资金的进入无疑会大大提高P2P的实力,但同时也快速的把P2P的蓝海市场逼至了红海。

二、P2P与法律红线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果P2P平台运营商把投资人的钱借出去形成债权,再将债权转让出去,这就与银行存款放款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就有被司法部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

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另如P2P运营商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这种模式同样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非法经营罪

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在借贷活动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形式融募资金,或充当融资性担保人,由于P2P运营商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经营范围且所涉业务又是特管行业,这就很容易被扣上“非法经营”的罪名。

(3)集资诈骗罪

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是集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三、众筹的法律问题

股权制众筹模式在形式上似乎已经同时满足了四个要素,即:未经审批、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股权、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股权制众筹与非法集资仍有本质区别,股权制众筹式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本身就是创新产物、舶来品,因此在监管层面目前并无相关部门批准。其次,虽然该模式具有吸收资金的情形,但该资金均有效投资于小微创业型企业,并不存在欺诈和诈骗的情形。

股权制众筹模式是以取得小微创业型企业股权为前提因此不存在虚假转让的问题,虽是投资入股的形式但不是非法吸收资金,却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股权制众筹的主题是让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找到真正的创业者,创业者、平台(众筹平台运营主体)及投资者均是不同法律主体,投资者资金具有明确的投向,也不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股权制众筹和非法集资在实质上存在不同,具有本质区别。

(1)众筹有风险,进入需谨慎。

关于众筹成功的故事令人陶醉:它们展现了一个好项目的魅力,而不会实施途中的艰辛。虽然那些取得巨大成功的项目都有着同样的组成因素,但它们并没有形成一个保证能取得成功的运作方式。运行一个众筹活动需要大量的工作,幕后所作的努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成败。

作为一种替代手段,股权众筹在为新公司筹集资本方面是十分有潜力的。然而,关键词是“替代”——这是不容易实现的。事实上,在很多方面,股权众筹需要做比其它融资手段更多的工作。需要同等质量的计划,再加上营销、网络沟通和谈判的额外压力。吸引众筹投资者的文件和资料,未必就比去传统银行申请贷款少。股权众筹并非快车道,因此它需要和传统的融资渠道一样认真对待。现在的众筹风靡中国,但对其风险,也需要了解。

第一,对项目方而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弱,如果好项目过早在众筹平台上募集,很容易被山寨,因而项目选择什么时间点在众筹平台发布,也是个学问。

第二,对投资者而言,由于国内整体信用环境比较差,违约的成本很低,投资者可能存在“被忽悠”的可能。在众筹平台上,如果项目发起方是陌生的,所提供的项目信息又不会太多,能否严格执行并遵守承诺,很多人会打个小小的问号。这也促使很多投资者倾向于选择熟人或者朋友推荐的方法来参加众筹。

第三,对众筹平台而言,由于众筹是面向公众的一种集资模式,是否会踩到法律的红线?

(2)股权制众筹的发展建议和政策建议{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1、防范风险

金融行业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合规操作,防范风险。风险意识是金融行业人员从业根本,防范风险也是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

关于单项目的融资金额,应结合相关法规将融资金额和投资者人数控制在一定规模,从制度建设层面尽量规避法律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除了小微创业型企业经营风险和平台方的法律风险外,平台方自身的操作风险需进行防范。(例如,投资者用以入股小微创业型企业的法律主体要依法设立依法运作、投资者的投资资金需安全有序进行管理等。)

2、完善法规

目前,私募(PE)第一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已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办法》明确了对PE行业适度监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监管框架。《办法》的出台为私募提供了运作的基本蓝图。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篇三

《2015年—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随着的繁荣和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形成,人类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序幕一拉开热潮就在中国开始了。互联网金融的诞生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

虽然互联网金融现在还有很多缺点和问题,这如同当年飞机的诞生、汽车的诞生、计算机的诞生一样,是伟大而有缺点和问题的。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也一样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且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

未来,只有中国的各行各业都开始运用互联网金融这个工具的时候,那么互联网金融的精彩大戏才开始上演。同时,在我们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在我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支持下,让我们一个又一个行业弯道超车,让我们中国的各行各业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让我们的人类社会生活得更加幸福,同时为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互联网金融是上帝送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更是给中国人最好的礼物。

那么,互联网金融对中国所有行业有什么深远的影响呢?互联网金融工具正确运用是如何帮中国的所有行业转型升级的呢?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互联网金融如何才能健康发展呢?

(一)互联网金融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这是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无疑成为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有利信号。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决策层视野,加入到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成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中一股潜力巨大的金融创新力量,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其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短短几十个字的描述,折射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李克强的“互联网金融”论的核心。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垄断地位,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理应以“包容”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 其次,互联网的最大特征就是平等开放,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这种垄断。在互联网金融中,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在信息相对对称中自由、平等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实现了金融的充分有效性与民主化。因此,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是必然,这个过程倒逼传统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改革,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不断完善金融业。

第三,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最终落脚点在哪?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既是互联网金融业的使命,也是其发展的归宿。{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一、到2014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

二、P2P数据分析

截至2014年12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00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额。到2014年底全年累计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P2P网贷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39万人,服务的企业超过200万家,带动的相关行业就业人数有6000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437.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其中,不乏千万级百万级的投资人。目前市场还是资金多于项目,投资人资金站岗严重。随着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的持续火热,2014年具有金融背景和大型集团背景的重量级玩家开始入场,网贷投资人规模、成交金额都将会有巨大的发展。目前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P2P平台有30家,占总成交量的52%左右。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P2P网贷平台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民间借贷发达的地区:其中广东(326家)、浙江(178家)、山东(97家)、北京(80家)、上海(72家),三省两市共计753家P2P网贷平台,超过了全国总数的50%。三省两市2013年的平台交易额占全行业成交额的76.2%。目前全国除西藏无平台外,每个省份都有P2P平台。

(三)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目前,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网络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等多元化模式,像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当前的P2P市场是民间高利贷的网络版,历史上的经验告诉我们,金融活动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市场增长掩盖一切,风险不容易显现,但长期下来,平台的内伤会随着市场的膨胀而加重,一旦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失控,对于平台来说将会是灾难性的。

一、P2P:各路资本跑马圈地

尽管乱象丛生,倒闭跑路者比比皆是,但P2P的市场热度却丝毫没有冷下来的迹象。2014年,P2P不仅继续吸引无数投资人进入,P2P的平台也赢得了各路大资本的青睐。最值得玩味的是,这些P2P平台接受的资本除了民营资本外,还有不少国有资本。除民营企业和风投的涌入外,各地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纷纷挺插足P2P也是今年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色。资本的投入一向是趋势和市场的风向标,特别是国有资本的热情涌入,很多业内人士都愿意理解为国家态度和宽松政策的预兆,这解决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一刀切”P2P政策性风险的问题。

P2P由于形势所迫,行业竞争上要求做大做强,政策环境上要“傍大腿”,吸引更多资金的进入无疑会大大提高P2P的实力,但同时也快速的把P2P的蓝海市场逼至了红海。

二、P2P与法律红线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如果P2P平台运营商把投资人的钱借出去形成债权,再将债权转让出去,这就与银行存款放款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就有被司法部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另如P2P运营商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这种模式同样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非法经营罪

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在借贷活动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形式融募资金,或充当融资性担保人,由于P2P运营商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经营范围且所涉业务又是特管行业,这就很容易被扣上“非法经营”的罪名。{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3)集资诈骗罪

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是集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三、众筹的法律问题

股权制众筹模式在形式上似乎已经同时满足了四个要素,即:未经审批、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股权、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股权制众筹与非法集资仍有本质区别,股权制众筹式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本身就是创新产物、舶来品,因此在监管层面目前并无相关部门批准。其次,虽然该模式具有吸收资金的情形,但该资金均有效投资于小微创业型企业,并不存在欺诈和诈骗的情形。

股权制众筹模式是以取得小微创业型企业股权为前提因此不存在虚假转让的问题,虽是投资入股的形式但不是非法吸收资金,却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股权制众筹的主题是让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找到真正的创业者,创业者、平台(众筹平台运营主体)及投资者均是不同法律主体,投资者资金具有明确的投向,也不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股权制众筹和非法集资在实质上存在不同,具有本质区别。

(1)众筹有风险,进入需谨慎。

关于众筹成功的故事令人陶醉:它们展现了一个好项目的魅力,而不会实施途中的艰辛。虽然那些取得巨大成功的项目都有着同样的组成因素,但它们并没有形成一个保证能取得成功的运作方式。运行一个众筹活动需要大量的工作,幕后所作的努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成败。 作为一种替代手段,股权众筹在为新公司筹集资本方面是十分有潜力的。然而,关键词是“替代”——这是不容易实现的。事实上,在很多方面,股权众筹需要做比其它融资手段更多的工作。需要同等质量的计划,再加上营销、网络沟通和谈判的额外压力。吸引众筹投资者的文件和资料,未必就比去传统银行申请贷款少。股权众筹并非快车道,因此它需要和传统的融资渠道一样认真对待。现在的众筹风靡中国,但对其风险,也需要了解。

第一,对项目方而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弱,如果好项目过早在众筹平台上募集,很容易被山寨,因而项目选择什么时间点在众筹平台发布,也是个学问。

第二,对投资者而言,由于国内整体信用环境比较差,违约的成本很低,投资者可能存在“被忽悠”的可能。在众筹平台上,如果项目发起方是陌生的,所提供的项目信息又不会太多,能否严格执行并遵守承诺,很多人会打个小小的问号。这也促使很多投资者倾向于选择熟人或者朋友推荐的方法来参加众筹。

第三,对众筹平台而言,由于众筹是面向公众的一种集资模式,是否会踩到法律的红线?

(2)股权制众筹的发展建议和政策建议

1、防范风险

金融行业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合规操作,防范风险。风险意识是金融行业人员从业根本,防范风险也是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

关于单项目的融资金额,应结合相关法规将融资金额和投资者人数控制在一定规模,从制度建设层面尽量规避法律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

除了小微创业型企业经营风险和平台方的法律风险外,平台方自身的操作风险需进行防范。(例如,投资者用以入股小微创业型企业的法律主体要依法设立依法运作、投资者的投资资金需安全有序进行管理等。)

2、完善法规

目前,私募(PE)第一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已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办法》明确了对PE行业适度监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监管框架。《办法》的出台为私募提供了运作的基本蓝图。

基金业协会最近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实施,这也标志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股权制众筹对小微创业型企业的发展会有积极推动作用,亦能解决国内投资渠道匮乏和小微创业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由于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人数作了限制,股权众筹模式经常需要借助股份代持模式,因此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不能回避.

四、众筹融资的主要法律风险

1、非法集资法律风险

从形式上看,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有相似的地方。许多人甚至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划等号,从根本上否定众筹融资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即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因此是不恰当的。

2、股份代持引发的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股权众筹的实际投资人经常人数众多,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有上限限制。实际投资人只有借助股份代持模式才能够成为项目公司的(隐名)股东。因此,股权众筹必然要面临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

3、项目发起人和融资平台欺诈的风险

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平台与投资人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项目发起人和平台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拥有充分的信息,投资人则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知之甚少。众筹融资的投资人进行的都是小额投资,不可能亲自或者聘请第三方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因此,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风险难以消除。

4、众筹融资被认定为“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

我国《证券法》第10条对公开发行证券作了明文规定,并且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众筹融资平台在募集资金过程中经营要面对不特定对象,其人数常超过200人,很容易违反《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

五、第三方支付走正道

关于第三方支付,2014年比较频繁的两个词就是“叫停”和“罚”。从今年年初开始,银联和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水火之势简直擦火都盖不住了。3月,央行先是下调第三方支付转账限额,紧接着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同时央行的“79号文”,让包括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在内的8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从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入新商户。让不少第三方支付企

业都感到了一阵小心酸。

就在大家还在感叹第三方支付不容易的时候,银联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跑,不仅完成了二维码支付系统的技术开发,还在个别地区已试点启动商业应用。如此明显的抢跑让同业和舆论瞠目结舌。虽然银联随后叫屈称自己被黑,但一动银联,一动银行奶酪央行就跳出来的印象已经深入人心,舆论也一时间纷纷倒向了被叫停或开罚单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嗯,尤其是支付宝„„随后叫停的二维码支付突然从邮政储蓄开始自动重启这种神奇的事就不说了。

但不得不说的一点是,随着第三方支付屡屡被央行“为难”,很多人也开始注意到第三方支付背后的行业问题。POS机违规套现、违规套用低费率行业商户类别码等问题的频频爆出,让不少人稍微理解了央行总是跳脚的部分原因。乃至于9月,央行再次处罚汇付天下、富友、易宝、随行付四家机构,并勒令四家支付机构撤出部分省市收单市场的时候,大家关注的焦点也变成了收单市场的规范问题。

面对“越改约乱”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一方面是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有的企业不惜兵行险招,造成行业乱象;一方面却是要时刻小心拿着大棒的央行叫停开罚单。估计未来大波浪曲线前进的节奏不会有太大改变。

六、互联网理财的“幺蛾子”

2014年“宝”类产品经过一番雨后春笋的时期后,全体面临收益滑铁卢,而银行的理财产品则在收益方面逐渐占据优势。轰轰烈烈的“宝宝理财”大热给大众狠狠地普及了一把理财知识,随着越来越多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推出,大众也从开始的眼花缭乱回归了理性,现在几乎已经麻木了吧。{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为了重新赢得用户的关注,来点新花招是必须的,但由于缺乏后劲,“宝”类产品逐渐放弃了拼收益率的打法,除了基金理财以外,保险、房地产、消费旅游、以及票据等成为了互联网理财的新方向,P2P和P2C等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各类理财产品百花齐放,全面覆盖中高低各类风险,涉及中老少各类人群,期限也是种类繁多。

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产品就开始不走寻常路了,出的“幺蛾子”也实在是让人费解。 作为“宝”类产品的老大哥,余额宝与中国电信合作搞“0元购机”,还上线了新功能——彩票定投“永不停彩”,最近还推出了余额宝认购房产,这是要闹哪样!还有其他披着理财产品的外衣,实则在干别的事:“沃百富”——广东联通联合百度推出的通信理财产品,没错就是话费理财;“程涨宝”——携程旅游网对外发售的礼品卡优惠套餐产品,就是一礼品卡;“娱乐宝”——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推出的娱乐理财,其实它更像众筹吧;“好房宝”——平安好房网将在业内推出金融购房产品,好吧你觉得这真能买房?虽然各银行、券商、保险、运营商想借着互联网理财的东风创新一把是值得鼓励的,但是把理财产品弄得四不像,或是挂羊头卖狗肉,压根没理财什么事,还称自己是互联网理财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大众理财的需求是很多的,2014互联网理财已经逐渐走向稳定沉寂,如果没有真正击中用户痛点的产品出现,不能按照理财产品多元化、多样化创新的正道走,不能为大众解决财富保值增值的实际问题,任何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只能是挂羊头卖狗肉,大众需要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七、社会观念的误区

互联网金融刚一诞生就有人跳出来喊要快点监管互联网金融,喊了一年这些人也不知道该怎么监管互联网金融。喊到现在除了个别外行已经没有人再喊了。

有些不懂金融的人总是会寄希望央行来监管互联网金融。首先,我们要明白央行到底是干什么的,央行的职能是什么?

中央银行并不是一个普通的银行,它实际上是个政府机构,处于一个国家货币和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是非常重要的机构,它引导现代货币及金融体系的发展,并在经济政策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篇四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及政策环境

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截至2013年12月,我国有互联网用户6.1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46%,农村地区网民占比以及中老年网民占比不断提高。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5亿,占比达到81%。互联网的发展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进和发展,互联网巨头、商业银行抢滩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方面是以互联网理财、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直销银行等新业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热点产品不断涌现;另一方面,免费、让利等为主的营销活动,以及依托社交网络开展的病毒式营销,使得互联网金融产生出一个个市场奇迹和热点话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已然进入中国政府高层的视野。“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和副行长易纲均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鼓励金融领域科技的应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也提出“栅栏、普惠、驱动”三大原则推进银行业金融创新。

3月11日,银监会公布了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的10家企业,其中包括阿里、腾讯两家互联网企业。民营银行试点,既给了阿里、腾讯以合法的身份从事金融业务,也从制度上保证了其金融创新产品的合法性,为百度、京东、新浪等一批已经具有比较完整的金融业务链条的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领域打开了大门。

在鼓励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大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3月13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暂停支付宝等公司线下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暂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以及条码(二维码)支付;3月14日,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发展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内容涉及个人支付账户单笔、累计支付转账限额。4月9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对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中涉及的信息管理、身份验证、交易限额、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是影响融资中介地位。互联网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有效降低了信息搜集和处理成本,弱化了银行在社会资金融通中的重要作用,冲击商业银行依赖利差的传统盈利模式。

二是削弱支付中介职能。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掌握客户信息流和物流方面具备天然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前台)+中小银行(小后台)”联盟,冲击银行业支付市场现有的格局。

三是挤压中间业务收入。第三方支付机构一方面在基金代销市场中的力量日益增强,挤占商业银行代理收入;另一方面,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与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对银行的结算、代理收付等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挤占效应。

四是改变银行客户关系。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客户的金融需求呈现出社交化、个性化、专业化、多样化的特征,促使商业银行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创新意识,加强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客户需求,从客户角度去创新产品、优化流程、提升服务。

邮储银行迎战互联网金融

邮储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内外环境分析

1.内部条件

邮储银行具有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先天优势,一是支付结算优势明显。邮储银行在支付结算领域已具备完善的IT基础构架,在县域市场积累了大批客户,确立了品牌优势,为确立线上支付结算市场主体地位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客户规模庞大。邮储银行拥有4.3亿客户,排名全国第一,其中,开通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达9000万,坚实的客户基础为邮储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外部条件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机遇方面,首先,移动金融领域仍是亟待探索的蓝海,目前移动金融领域,绝大多数银行仍处于研究和摸索阶段。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产生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发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新兴业务,为邮储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契机。再其次,城镇化进程产生

全新的融资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县域及以下地区将产生全新的融资需求,邮储银行若能充分发挥在县域及农村地区客户认知度较高和网点多的优势,在拓展新型城镇业务中将走在前列。

威胁方面,首先,同业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意识到如果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没有及时采取举措,将被同业超越乃至被边缘化,不少银行正在积极探索新技术、尝试新运用,部分银行已经将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到战略高度。其次,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异业冲击,互联网时代降低了网络平台、通信运营商参与金融业的门槛,互联网开放的特性弱化了行业间的壁垒,第三方支付公司、通信运营商等异业竞争者以网络支付为切入点,抢占电子银行市场,在占据60%的网络支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还纷纷涉水信用卡还款、基金理财产品买卖、网络贷款等传统金融业务,形成新的挑战。

邮储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规划

紧跟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围绕“加快创新,强化营销,夯实基础,打造平台”的总体思路,不断丰富功能,推动流程再造,促进渠道整合,强化营销服务,推进电子银行业务跨越式发展,逐步将电子银行打造成线下网点智能化、线上服务先进化,具有邮储银行特色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邮储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具体措施

2013年,邮储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规模、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在产品创新方面,推出微信银行、PAD银行、二维码支付17项新产品,完善了一体化签约、网银助手等364项功能,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展了网银手拉手、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两个全国性营销宣传活动,加大了产品营销推广力度。

为建成产品快速创新、客户体验良好、营销活动丰富的,具有邮储银行特色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下一步,邮储银行还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搭建基础平台,加快产品创新。

完善基础平台,支持快速创新。基础平台包括电子银行渠道整合的渠道管理平台、快速统一的金融服务呼叫中心、新一代手机银行产品平台、商户统一接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加快产品创新,迎战互联网金融。首先,加快与社交媒体结合,打造全功能微银行平台;其次,积极布局移动互联,建立线上线下金融生态圈;第三,开发新型的自助设备,尝试智能网点;第四,以电子银行为依托,探索直销银行;最后,建立全功能互联网金融产品体系,全功能互联网金融产品体系包括邮益宝、余额理财、虚拟账户等负债类产品以及供应链融资、邮e贷、e捷贷等资产类业务产品。

适度超前预研,做好产品储备。邮储银行将依托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室,开展创新产品预研工作,做好产品储备。

2.加大营销力度,拓展客户规模。

打造两大营销平台,形成全国统一营销品牌。一方面,总分联动,搭建电子银行手拉手营销活动平台,总分合力培育市场,提高客户激活率和使用率,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银行营销品牌。另一方面,通过大学生网商大赛平台,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网站、电信运营商、地方特色商户等企业资源,联动多业务条线,开展综合营销;通过利用移动展业功能、校园内试点智能网点,为高校师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针对重点客户群开展综合营销。按照重点客户关注电子银行业务服务内容,邮储银行重点客户包括支付结算类客户、金融服务类客户、县域及农村地区客户以及极客潮人类客户。针对这四类客户,邮储银行将通过专项产品及新功能研发、提供服务便利及资费优惠等方式,切实满足特定客户群体金融需求,发展和维护好重点客户群体。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篇五

互联网金融首入十三五规划 业界预计规范发展将成重点

互联网金融首入十三五规划 业界预计规范发展将成重点

近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发布,在《建议》的第三节“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第六条“构建发展新体制”中的具体表述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首次被纳入国家五年规划建议,引起了业界热议。大部分行业从业者认为,政策的不断出台将利好行业发展,被国家顶层设计肯定后,行业的各项监管政策势必陆续落地,野蛮生长时代即将终结。

专家学者的关注点更多落在了“规范”二字上,他们认为,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将会趋严,要按照金融机构的标准,做什么金融业务就按照什么金融业务的流程来监管。

资深互联网金融研究学者、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采访时认为,互联网金融首入国家规划,值得金融行业高度关注。“相信十三五规划将会在规范发展方面有更多的落地举措。”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在微信中提到,互联网金融未来能和银行金融以及资本市场金融呈现三足鼎立的态势,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未来会采取负面清单式追责方式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创新和优化。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也通过微信表示,互联网金融要做金融业务就要按照金融业务的规则来做,不能不受规矩,不能因为处在互联网行业就不要监管。未来的监管不是新出一套监管而是按照现有的规则进行监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微信中写道,第一次写入五年规划意味着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大的承认,对该行业的发展是一种积极鼓励的态度,这是利好消息。规范意味着未来要按照金融业对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来监管互联网金融企业。

互联网金融平台普惠理财董事长李书文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采访时认为,随着监管政策的陆续落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加速洗牌。众多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将纷纷倒下,而那些立足于实体经济,切实服务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平台将受到更多青睐。

中国正在进入全民创业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说是恰逢其时。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推动力量,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主流金融难以顾及小企业、小客户、创业者需求的缺陷,它所带来的跨界冲击,将淡化金融业与互联网企业的专业边界,使金融业的进入门槛显著降低,金融服务更加便捷,金融工具更加丰富,消费者的金融选择权更加广泛。在被纳入十三五规划后,互联网金融将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行业,监管从严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行业洗牌也在所难免,但规范发展对整合行业一定是弊大于利,这将不断提升整个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然而,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网贷P2P钱盆网,在P2P网贷职业中快速崛起,自上去年8月份上线以来,

经过团队不懈努力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并经过荣获多项荣誉奖项展现了公司实力。钱盆网开展至今,一直坚持“安全、诚信、专业、共赢”的效劳理念,受到广阔投资人喜欢,渠道人气一直在攀升,到现在现已具有超越16万多的注册用户,交易额突破2个亿的理财平台。

现在的钱盆网现已跻身全国数千家渠道人气排名中,其能够坚持旺盛的人气体现能够说明,广阔投资人对钱盆网的酷爱和认可,一起也旁边面反映出钱盆网的效劳和实力,令客户感到十分舒服和信任。

钱盆网成立于2012年,是一个以提供资金通融、支付和信息中介为主的专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平台通过吸纳北上广专业互联网与金融领域的管理运营团队加入,已累计为全国十多万会员提供财富增值的理财服务,为数万中小企业与个人提供融资贷款服务。目前,钱盆网凭借着强大的风控系统、高超的互联网技术与安全、高效、透明的服务理念,得到了国内各领域与地方政府的认可和嘉许。钱盆网成为了广西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领军者之后,还陆续开发了连你电子商城、多享分期支付两大项目,将为推动普惠金融做出应有的贡献。

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篇六

【干货分享】91金融许泽玮解读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干货分享】91金融许泽玮解读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互联网金融,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91金融CEO许泽玮发表观点,详细解读全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许泽玮认为,李克强总理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对创新的鼓励,对互联网促进传统行业升级换代的高度认可。对蓬勃发展,草根起家的互联网金融来说,这是一次正名,国家正式认可了"互联网金融"的提法,以及相关的理论表述,互联网金融已经被提到新的高度,进入全新的发展半径。

无论传统银行业也好,新兴互联网企业,谁都无法忽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趋势,以及它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改变。互联网金融或将颠覆掉的不是金融等某个具体行业,而是对传统金融生产和服务方式的升级,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鲶鱼效应”给金融创新提供了非常强大的支撑。

国家正名互联网金融 全行业进入发展快车道

同时,创新同时伴随适度监管,也已经成整个产业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共识。2014年,既是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一年,也是监管元年。许泽玮认为,接下来,监管层会出台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特征的监管体系,而非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行业规范层面的界定。比如如何界定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程序如何规范,风险防范机制如何明确,怎样为实体经济服务,未来发展的路径何在,这一系列问题都要求监管层要尽快入场,制定游戏规则。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从这里可以看出,利率市场化是未来的改革方向,并且受到民营金融力量、农村金融、普惠金融的支持,这些变革对互联网金融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这也说明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持有包容、支持的态度,在鼓励和促进的前提下,通过相关的措施和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

过去一年,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以余额宝为例,短短半年时间,在中国用户突破8100万。在许泽玮眼里,互联网金融的“蹿红”虽有些意外,也在情理之中。他将其定义为当前最具普惠性、覆盖面和渗透率最强的金融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服务门槛较高,出现一定程度的覆盖"真空",占大多数的农村乡镇、贫困人群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许泽玮说,互联网金融的魅力,在于降低了门槛,为许多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个体提供了他们亟须的服务。

“如果不是被市场手段逼到墙角,一些银行估计还在那里做"老大”,他说。

此前,央视评论员“取缔余额宝”的说法曾引起轩然大波,而近期余额宝、理财通等网络理财产品年化利率的下滑及其监管与安全保障上的不完善也让市场产生了一定的观望情绪,相关概念股因而陷入一波调整。

许泽玮认为,互联网金融获得正名和规范后,后续将迎来一波新的发展机遇,而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之间的竞争也将不断加剧,目前互联网金融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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