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演讲稿

来源:演讲 发布时间:2015-12-06 点击: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一

快乐成长,与法同行演讲稿

快乐成长,与法同行

敬爱的各位评委、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XX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跟大家一起交流。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那些匡扶正义、刚正不阿的廉史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清悬、执法如山。可是,这只是治标而不治本。要想杜绝犯罪的发生,则必须进行正确的引导。与其亡羊补牢,则不如防患于未然。

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快乐成长,与法同行”。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有自己决定。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因为你过度的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

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看到、听到这样的新闻:刘某,由于没钱上网,从而把手伸向别人的口袋;王某,由于一时冲动,把同学砍成重伤;陈某,由于自己的无知,一根火柴烧掉的整片森林„„而他们最终的结局,无疑是从此跨进了高墙、电网的深院之中。

当少年法庭的过客越来越多、当未成年人犯罪被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当青少年犯罪形成一个研究的课题„„人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声音:青少年,你们究竟怎么了?

如果要给这个问题一个答案,那么我想说:“这不是一个人的错!因为家庭、学校、社会都有着不可逃脱的责任”。正是因为家庭过度的溺爱,才造成孩子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正是因为学校一命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德育教育的培养,才造成学生如此的无知和法盲;正是由于社会不良的攀比之风、浮躁之气,才造成青少年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试问,如果他们从小就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认识到他们的行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他们也势必会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他们还会那样做吗?{与法同行演讲稿}.

伟大的邓小平爷爷很早就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作为青年一代,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觉悟。防微渐进,诸葛有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危害社会伤害他们的行为,势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为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文明儋州的宏伟

目标而奋斗!{与法同行演讲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二

与法同行 演讲稿

与法同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资环学院10级生教班的XXX同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也有“公平”、“正义”的含义.法律是使社会规范,有序发展的一种制度。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他一路上陪伴着着我们。就读在大学、我们还没踏入社会,所以我想简单谈一下,我们身边的校园生活。现在法律制度其实很完善,但我们身边的一些大学生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的原因出现了些不遵守学校制度打架的,从事不良事情的,甚至因为小小的事情不珍惜生命,互相残杀、自杀的的也有。

同时,我们身边还有一些这样的大学生,成功的年轻人。就如大家都熟悉的新东方集团的总裁愈敏洪。他也是从大学走过来的,他现在的成功就是大学里刻苦努力,认真思考的基础来的。还有一名,离我们新疆同学很近,跟我们同龄的一名大学生——帕合丽娅·艾西热普。我们参加高考的那年,她以接近满分的分数考上了她所希望的大学,同时获得“理科状元”,“新疆第一人”等的荣誉。在她的生活中,她的目标一直很明确,思路也很清晰。在享受法律给她的权利的同时没忘记法律要她的责任,她在很好的环境中生活,但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到最后变成了一个家里的好孩子,学校的好孩子,社会上的天才!

从这些就能看出来,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学好各类课程,也注重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通过知法、懂法要实现守法!生活中树立好目标,珍惜生命,按法律限制自己的举止行为,要与法同行!

我是来自新疆的名学生,我们从那么远的新疆到美丽的湘西,其实给我们的人生路又被增添了一个新片段。不过,在民俗、文化的特性等原因,我觉得,我们跟我们周围的同学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为了处理好各类关系,为了做民族和民族之间的桥梁,我们应该更严格的要求自己,更应该知法懂法。不仅学会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更是知道自己法律上的责任,56个民族本来就是一个家人,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需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和睦相处。所以我就们大家更是要与法同行。

我想,即将踏入社会的我们来说责任就是把握好现在的机会,各方面完善自己,学好法律知识,培养爱国爱疆的精神踏入社会后为国家、为新疆的和谐顺速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要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要现在开始,要从小的事情开始。就现在开始带动大家与法同行!!!

谢谢大家!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XXX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三

与法同行演讲稿

与法同行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年级的杨佳鑫,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

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法同行演讲稿}.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

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与法同行演讲稿}.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年级的王荣玉,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同学们,在我们成长的路上,有一双手一直在牵引着我们,它规范着我们的日常行为,修正着我们前行的航向,抵挡着我们路途中的风浪,伴随着我们成为参天大树,这就是:道德与法律。

同学们,我们学校在优化校园环境、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建设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和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比如通过黑板报、宣传窗以及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向同学们宣传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目前,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给同学们提供了身心和谐发展的平台,同学们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一定会心情愉悦,积极乐观,充满希望。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校园违法和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方面的。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由此可见,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同学们,遵纪是守法的基础,作为学生,我们应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远离青少年成长的那些不良行为。做到不旷课,不夜不归宿,不打架斗殴,不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寻衅酗酒。在同学交往中提倡建立文明健康和睦友好同学关系,严厉禁止同校外人员嵫事。

同学们,我们学校有着优良的校风和学风,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为了使文明之花在校园里长盛不衰,使丑陋现象无生长土壤,希望同学们要学法、用法、守法、护法,让法律为我们健康成长护航,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共创美好未来。 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四

与法同行万人宣讲稿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每年的12月是国家确定的宪法宣传月。在一个实行法治的国家,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起着核心、基础和无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是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作为与人治相对的一种治国方式,其积极有效的调控作用,曾被中外先贤所推崇。《管子〃明法》有“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商君书〃任法》有“任法而治国”。《韩非子〃心度》有“治民无常,唯以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也明确指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就必须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就必须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把宪法精神、宪法的规定贯彻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内。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自从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形成以来,其活动的主要方式就是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裂主义宣传和实施暴恐活动。20世纪80年代后,国际形势变化,我国大规摸、深层次调整政策,推动改革开放。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方面,政策思路变化,同时对民族宗教问题管理上出现失之过宽的问题。民族分裂主义认为有机可乘,于是沉渣泛起。80年代他们利用当时一些民间民事纠纷,制造混乱、骚乱,搞打、砸、抢、烧,破坏社会稳定,制

造社会恐怖氛围,甚至在个别地方搞暴乱。其中典型案例如:1980年阿克苏“4.9”事件, 1981年喀什“10.30”事件,1989年乌鲁木齐“5.19”事件等,他们残忍地伤害无辜群众,破坏稳定团结。仅“4.9”事件中,打死群众1人,打伤549人,重伤93人;“10.30”事件打死群众2人,殴打群众631人,打伤262人,致残34人。

但是2005年后,随着世界“三股势力”反弹,刺激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出现其破坏活动新的活跃期,他们又加剧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2007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效仿“基地”组织在帕米尔深山建立训练营地,聚集近百名暴恐分子集训,拥有大量武器弹药和经费,准备进行暴恐活动。2008年民族分裂主义制造了“3.7”南航炸机未遂案、和田“3.23”游行滋事事件、喀什“8.4”袭击边防支队案、库车“8.10”恐怖袭击案、疏勒袭击治案卡点案等。2009年“三股势力”制造骇人听闻的“7.5”严重暴恐犯罪事件,使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伤,严重伤害民族关系、破坏社会稳定。“7.5”事件后,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继续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并扬言为“7.5”事件复仇。2009年被我破获危安团伙组织就有131起,其中122起发生在“7.5”事件之后。2010年,我们侦破暴力恐怖团伙案134起,较严重的如阿克苏“8.19”杀人案、哈密“9.29”、“11.3”持枪杀人案、和田“11.2”袭警案等。2011年和田发生“7.18”袭击派出所案、喀什“7.30”、“7.31”砍杀群众案。2012年发生叶城“2.28”严重杀人案、和田“6.29”劫机案,等等。尤其2013年6月26日在鄯善县发生的15名暴徒冲击派出所巡警中队、镇政府、烧警车,袭

击建筑工地、个体商店和美发厅,沿路砍杀,造成各族无辜群众24人死亡,其中维吾尔群众16人,汉族群众8人,包括2名女性,另有21人受伤,其血腥残暴令人发指。6月28日和田发生一起400余人聚集事件,他们手持凶器,企图冲击和田市、墨玉县,被我及时果断制止处臵。2013年10月28日,暴恐分子丧心病狂地在北京金水桥制造暴恐案件。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三股势力”策划的暴力恐怖事件,造成2名游客死亡,38名游客受伤。

当前新疆民族分裂主义的破坏活动仍处于这个新的活跃期,他们利用现代传媒在意识形态领域大造分裂舆论,鼓吹宗教极端主义。同时,他们还频频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残酷地杀害各族人民群众,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发生的多起暴力恐怖袭击案,暴恐犯罪分子都是以极其残忍手段杀害包括维吾尔、汉族及其他民族的干部群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危害。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我们决不允许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暴力恐怖活动在我们社会肆虐。我们将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保护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这是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人权要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一种现实的权利得到落实,要成为一种法律原则,确保人们作为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我们知道,人权主要是指人人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以及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人人参与政治的权利。人权具有普遍性,我国的所有公

民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社会出身、财产状况、文化水平,都享有生命安全和平等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只要公民不违犯法律,他的生存、发展权利都受到保护。同时,人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每个公民既享有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且也必须遵守法律为国家尽义务。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必须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一个基本前提。有了稳定的社会,才能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享受基本人权。否则社会动荡、矛盾冲突,人民基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什么权利都享受不到。因此,人身安全是公民的最基本的利益所在,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有了生命安全才会有人权、才会有社会稳定和发展。而“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损害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新疆社会稳定发展。这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是对法律的严重损害,是对文明秩序的严重挑战。我们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党坚持唯物史观,但充分尊重宗教规律,始终坚持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我国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公民信教自由作了具体规定。国家强调在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相一致。侵犯公民宗教信仰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否信仰宗教,违反法律规定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个人自由选择,而且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截至到2008年,全区有清真寺、教堂、佛道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约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多人、宗教团体91个、宗教院校2所。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赴沙特朝觐人数已累计超过5万多人。对宗教人士政冶上团结,生活上照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职务的宗教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宗教界参政议政,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

同时,依据宪法和相关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及规范化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方面涉及宗教界的关系和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凡宗教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都要纳入政府依法管理的范围;同时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关系和活动,也要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本目的是根据宪法和相关法规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打击不法分子、敌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五

“与法同行”宣讲稿

“与法同行”大宣讲

岳登珍

“与法同行”大宣讲

岳登珍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

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法同行演讲稿}.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

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六

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老师演讲稿

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老师)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6个法制宣传日。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那些匡扶正义、刚正不阿的廉史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清悬、执法如山。可是,这只是治标而不治本。要想杜绝犯罪的发生,则必须进行正确的引导。与其亡羊补牢,则不如防患于未然。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有自己决定。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因为你过度的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认真学习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

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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